拉妮塔·豪斯曼,决定收养孩子
确诊前,我们谈论过将来要孩子的事情。我曾说:“嗯,我要在28岁时生个孩子。”但当28岁真的到来时,我却感到害怕。确诊前我就清楚自己是个有乳腺癌家族病史的人。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也遗传这个病。于是
我们又说:“好吧,我30岁时要一个,35岁时再要一个。”不管怎样,我没有过照顾孩子的经验。汤姆比我想得开。我不想把自己的基因传给孩子,因为照家族史看,我很有可能携带乳腺癌基因。我担心一旦怀孕,即使我体内只有一个潜伏的乳腺癌细胞,怀孕时的雌激素猛增也会使癌细胞生长。最终,我们决定收养。
假如我无法看着孩子长大,我会作何感受?
这可能是所有问题中最难的一个,因为没有任何医学研究—近期也不会有—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对某些妇女而言,要孩子却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并不是一个正确选择。这些妇女可能会选择不要孩子,或者在没有癌症复发迹象的5年后怀孕,因为那时她们的生存几率已大大提高。
28岁的辛迪·金说,被确诊为乳腺癌彻底改变了她对生育的看法。“确诊前,我一心想要孩子。”她说,“这是我的人生目标,是我这辈子最想做的事情。我想:‘如果不能要孩子,我就不做化疗。’”
但随着病情的进展,辛迪的想法开始改变。“现在我对怀孕怕得要死。”她激动地说:“我不要孩子。潜意识里,我告诉自己这是不对的。但一想到怀孕会使乳腺癌复发我就害怕,我还可能生下孩子后就死掉。我还没做好准备。我害怕,但他们想谈的只是死。够了,我不想再谈死了!我只想说些我正在克服的日常琐事。”
“我真觉得自己得了某种应激症。夜里我会盗汗、打冷战。梦里,那些死人抓着我的手臂不放,他们会对我说:‘跟我们走吧。’一天晚上,我梦到自己的公寓里有两尺深的水,我想看看水下到底有什么。水很清—什么都没有—但我还是把头伸了进去。突然,水就像有了一英里那么深,到处是鲨鱼,它们都向我游来。你能想像我会把这一切和要孩子联系在一起吗?我们已经准备好植入三个胚胎,但我实在没法面对。
对另一些女性而言,生孩子是信念的升华,是对她们可以活着并抚养孩子的肯定,无论她们将付出何种代价。有孩子或许也代表着另一种信仰:相信活着总是好的,这就是我们所能做出的选择。“我们知道生命很宝贵,每天你都在为活着而奋斗,”乔伊言简意赅地说,“我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能够拥有他想要的一切。”
乔伊同时感到患乳腺癌的经历使她成了一个更好的母亲。“我从中学到了不要为小事而焦虑。”她说,“不是致命的疾病?小事而已。孩子在不在房间里吃豌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乳腺癌让我善于从多角度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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