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生恶性黑色素瘤骨转移的患者而言,通常需要通过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的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出现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症状,则可能需采取放疗、化疗等方法。
一、非手术治疗
1.放射性粒子植入:放射性粒子植入是将放射性核素直接植入肿瘤组织内,利用其持续释放射线对肿瘤细胞产生杀伤作用的一种治疗方法。该法适用于不宜手术切除或手术后局部有残留病灶者,可减轻患者的疼痛并改善生存质量。
2.双膦酸盐类药物:常用药物包括唑来膦酸注射液、伊班磷酸钠注射液等,此类药物能够抑制破骨细胞活性,阻止新骨形成,并促进成骨细胞凋亡,从而达到抑制骨骼破坏的目的。
3.调节骨代谢药物:如地舒单抗、阿仑膦酸钠片等,可以抑制破骨细胞功能,减少溶骨活动及骨质破坏,还可使骨强度增加,降低椎体及非椎体部位骨折风险。
4.其他方面:比如依维莫司、卡博替尼等靶向药物,以及重组人白介素-2注射液等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均可起到一定的治疗效果。
二、手术治疗
如果出现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等症状时,可通过手术方法进行治疗,主要包括截肢与关节离断术、刮除植骨内固定术、局部病灶切除术、外生骨疣切除术四种类型。
三、放疗
主要目的是缓解因骨转移所致的疼痛,防止病理性骨折的发生。另外,放疗还有助于缩小肿瘤体积,为后续的介入微创治疗提供便利条件。
四、化疗
常用化疗方案包括VAC(长春新碱+环磷酰胺+达卡巴嗪)、VEP(长春新碱+依托泊苷+顺铂)两种,其中以VEP方案应用较多,疗效较好,不良反应相对较小。
在日常生活中,建议患者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同时还要注意定期复查,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复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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