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委是药品生产管理委托人,通常指的是浙江保母婴保健院保胎儿所使用的委托人或者是其他的相关人员。浙江保母婴保健院保胎,是针对浙江地区高危孕产妇、尚未生育的女性、患有某些疾病的孕产妇,进行的一项保胎的技术。
1、原因:保胎主要是为了解决和预防自然流产,或者避免因保胎而引起的一些并发症,比如早产、胎盘早剥等。胎儿发育正常,与孕产妇妊娠月份相符,就可以进行保胎治疗;
2、作用:保胎药物可以降低子宫的敏感性,抑制子宫收缩,延长孕龄以减少早产儿的产生,临床上常见的保胎药物有黄体酮胶囊、固肾安胎丸、地屈孕酮片、盐酸利托君注射液等;
3、不良反应:临床上使用保胎药物时,可能会引起孕妇恶心、呕吐、头晕、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多可自行缓解。但是如果保胎药物的不良反应较为严重,则可能会对孕妇及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胎儿发育异常、胎儿畸形等;
4、处理:保胎药物在使用之前,需要先明确是否属于禁忌证,才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合理的保胎治疗。孕妇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注意均衡饮食,遵医嘱补充叶酸,定期产检,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
需注意的是,在进行保胎治疗时,要定期复查B超,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同时要排除宫外孕的可能。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