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不一定必须一起做,对于癌症患者来说,放化疗是治疗癌症的综合手段之一,放化疗的使用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选择,有时需要一起做,有时不需要一起做,具体应遵医嘱。
一、需要一起做:
1、癌症病情较重:如胃癌、肺癌、食管癌等病情较重的患者,在手术治疗后需要进行术后放疗,放疗可以消灭术后可能残留的癌细胞,避免癌症的复发,同时可以预防局部复发,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此时放化疗需要一起做;
2、患者身体状况较差:如年龄大、有多器官功能障碍、不能耐受放疗的患者,此时放疗可能会加重机体的损伤,导致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如果患者的身体状况能够耐受放疗,可以一起做放疗;
3、机体敏感性差:对于放疗不敏感的癌症患者,如腺癌等,此时可以选择化疗,但可能会加重机体的损伤,如果患者的身体状况较好,可以一起做放疗;
4、其他情况:如果患者的病情对放疗不敏感,此时不建议一起做,可以先后进行,以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二、不需要一起做:
1、患者耐受性好:如果患者的身体状况较好,放疗的耐受性较强,此时可以一起做,同时应注意调整放疗的参数,如剂量等;
2、癌细胞敏感性低:部分患者的癌细胞对放疗不敏感,此时不建议一起做,可以单独进行放疗。
放化疗是癌症的综合治疗手段之一,放化疗联合治疗可以增加放疗的敏感性,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建议患者进行放化疗时,应根据自身情况遵医嘱选择合适的放疗和化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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