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病者需“戒口”有依据
对于肿瘤患者来说,面临的是“康复”而非“养生”问题,尽管营养要求全面,民间却一直有“戒口”之说。周岱翰表示,经过对癌病者饮食因素分析表明,癌症确实存在不适宜吃某些食物的实例,也即临床专家和病者所关心的“戒口”和戒吃“发物”依据。
据研究表明,癌症的“发物”包括狗肉、公鸡、羊肉、蚕蛹、虾、蟹、螺、蚌、烟、酒等容易动风化火,助湿生痰的食物,一切辛温、煎炸、荤腥、陈腐、发霉之物。周岱翰说,癌病者吃这些食物后虽不至于“每吃必发”,但多数人容易出现食物变态反应,而且某些病人可能对某类食物较为过敏而易“发”,并以此为诱因导致肌体的进一步虚衰。
他分析说,肿瘤是一种全身性疾病,此时如果饮烈酒、大肆吃虾蟹及肥甘厚味,容易对刺激性食物或异性蛋白的过敏原起变态反应,出现发热腹痛、食欲减退等,使体质亏虚和免疫功能低下,继而诱发癌症的加重和复发,可见癌症戒吃“发物”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临床实例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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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陈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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